关于开展新学年本科教学信息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3      浏览次数:1341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加强教学信息管理与反馈,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强化学生在教学过程的主体意识,全面了解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和各部门服务教学等情况,进一步提高我校课堂教学和教学管理质量,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上电教〔2024〕124号)文件要求,开展本科教学信息员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本科教学信息员队伍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由教务处及所在学院共同组织开展工作。教学信息员按照每班1人进行配备;

2.教学信息员须拥护党的领导,关心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能够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促进学校持续完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二、任职要求

教学信息员原则上由所在教学班的学习委员兼任,也可以在所在行政班中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担任: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有主人翁精神和较强责任心,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热心参与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善于发现和辨别问题并能主动提出改进建议;

4.有较强的观察、分析、综合和信息处理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学习成绩良好。有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在同学中的威望较高。

三、选聘流程

1.推荐。教学信息员由本人填写申请表,二级学院选拔、推荐,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聘任。教学信息员的聘任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并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一年,可连任2届。

四、时间截点

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9月28日前完成本科教学信息员的选聘工作,将“本科教学信息员报名表”和“学院本科教学信息员汇总表”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估中心。

 

上海电力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教学信息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学院本科教学信息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