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上海电力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1      浏览次数:472


     为加强实践育人工作,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整合与共享,提升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决定开展2024年上海电力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推动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创新实验室管理机制,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

、申报条件

示范中心应在教学、队伍、资源、管理和信息化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示范中心应具有:

(一)先进的实验教学理念。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推进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注重实验教学形式的创新、实践课程教法的改革、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的共享。

(二)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确保综合性实验项目和创新创业类实验项目的适当比例,合理调节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的比例。重视基本规范的养成,重视基础能力的培养,形成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实验教学体系。

(三)先进的实验教学方式方法。创新和使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积极开发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重点实行以学生为本的基于问题、项目、案例的互动式、研讨式教学方式和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注重基础与前沿、经典与现代相结合,虚拟仿真与真实体验相结合,促进学生多样化成才。

(四)先进的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模式。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制定相应政策,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验教学工作。形成核心骨干相对稳定,年龄、职称、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团队。

(五)先进的仪器设备配置和安全环境。具有充足的实验教学条件,实验仪器设备配置符合教学要求,体现学科专业特色,满足人才培养需求。

(六)先进的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管理模式。建设有利于学生自主实验、个性化学习的实验环境,建立健全评价与保障机制,完善并落实实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遴选立项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的需要,遴选若干个符合条件的实验教学中心列入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学院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已具有市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学院不重复申报

、材料要求

(一)《上海电力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见附件)。

上海电力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doc

)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支撑材料(有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建设成果等文件)。

以上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申报截止日期2024426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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