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基层教学组织示范教研活动评选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激发教研活动活力,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充分发挥优秀教研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基层教学组织示范教研活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一批主题鲜明、组织规范、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优秀教研活动,总结推广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特色经验与做法,营造互学互鉴、共同提高的教研氛围,推动全校教研活动规范化、常态化、高质量发展,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评选范围
全校各学院(部)所属系、教研室、课程组(群)等为主的基层教学组织。自2025年9月以来,围绕课程思政建设、一流课程与教材建设、AI赋能教育教学、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制教学、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竞赛备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践教学改革等主题开展的集体备课、研讨、教学观摩与评课等系列教研活动的阶段性亮点。基层教学组织采用点面结合形式,以2026年9月至10月22日专项教研活动为展示支点,依托持续开展的常态化系列教研积淀,凝练特色做法,以点促面推动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教改持续深化。
三、评选条件
(一)主题鲜明,目标明确。活动紧扣教育教学改革热点和本单位教学实际,问题导向明确,对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具有较强针对性。
(二)组织规范,参与广泛。活动方案完整、流程规范,组织有序;教师参与度高,原则上参与人数不少于本基层教学组织成员的三分之二。
(三)形式创新,实效突出。活动形式有创新,注重深度与质量;活动成果具体可检验,对改进教学、促进教师发展产生明显成效。
(四)资料完备,记录翔实。留存有活动方案、通知、签到表、现场照片、会议纪要或新闻稿、成果材料等完整过程性资料。
(五)示范性强,可推广性好。活动经验具有借鉴意义,便于在同类基层教学组织中推广应用。
四、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10月23日前)。各学院(部)对照评选条件,广泛动员、认真遴选,每学院(部)推荐不超过2项教研活动参加校级评选(人工智能学部、电气工程学部不超过4项),并将推荐材料报送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材料评审(10月底)。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围名单,必要时可组织现场展示或答辩。
(三)结果公示与推广(11月初)。最终评选出6-8项示范教研活动,并通过教学经验交流会、专题网站等形式集中展示推广。
五、材料报送
(一)《基层教学组织示范教研活动推荐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所在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活动总结报告(2000字左右,含活动背景、前期准备、组织实施、主要成效、特色亮点、推广价值等);
(三)支撑材料(活动方案、通知、签到表、照片、会议纪要或新闻稿、成果证明等,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请于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班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术楼212,电子版发送至牟雪云OA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部)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认真梳理本单位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二)坚持标准,择优推荐。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真正推选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活动。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对获评的示范教研活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教研活动质量整体提升。
本科生院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