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于第8-11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计划、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校、院两级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时间
2025年4月7日(第8周)-2025年4月30日(第11周)。
三、检查内容
1.院级督导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情况:学院组织院级督导在常规听课的基础上开展分层分类重点听课,并形成本学期具体听课方案提交至教务处备案。
2.课程思政建设分类推进情况:各学院以“一院一策”实施方案及具体专业类课程思政教学指南为依据,推进落实课程思政分类建设各项举措,组织各种形式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果交流与研讨,并总结阶段性建设成效提交教务处。
3.老旧教材使用与教材更新情况:重点检查课程所使用的教材是否属于老旧教材,教材内容是否陈旧、过时。教务处下发本学期教材使用情况表(见附件1),学院需梳理出版时间超过5年以上的教材,并说明是否继续使用。针对出版时间超过10年以上的教材,须做出情况说明或相应论证。
4.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各学院分专业按照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评价分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提交《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专业课程目标总体达成情况分析总结报告》。
5. 教学基本文件与试卷等考核材料电子化归档情况:各学院自查每门课程的教学基本文件是否规范、完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写和修订,包含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等。同时重点检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考试(笔试)课程材料电子化归档情况;各学院对试卷及相关附件进行扫描或拍摄,要求签章齐备,图像清晰、完整、不偏斜、不失真、不漏页;标准化命名,一律以PDF文件的形式保存(电子化要求具体参见审核评估时要求)。教务处将组织人员集中对学院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检查。
6.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根据“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按规定的流程、时间,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按专业编排,将检查组人员组成、检查结果汇总,并向教务处备案;中期检查总评结果为及格、不及格的学生,要通知学生、指导教师,乃至学生家长,采取完备的预警措施,严格落实到位,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7.教师教学类培训情况:各学院统计教师本学期参加教学类培训情况,主要包括教学基本功、教学技能提升、专业知识于学科前沿培训、数字化工具应用、混合式教学实践、教学理论与方法等以及特色专项培训(课程思政专题、创新专项、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提交相关表格(见附件2)至教务处。
8.新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项:各学院积极做好新进教师一对一指导、跟岗听课等教学能力提升工作,并提交《**学院新进教师一对一指导方案》《新进教师跟岗听课计划表》(盖章版)至教务处备案。
9.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学分专项:各学院核查毕业班学生双创学分完成情况及大三学生已获得双创学分情况;检查学生申请学分认定材料的规范性(如各类双创实践活动证明、竞赛获奖证书、论文专利等);未完成毕业班学生学分认定工作的学院需提交书面说明(含未完成原因、涉及学生人数、具体推进计划及完成时间),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于5月6日前报送教务处。
10.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结题验收范围是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处教学管理系统上传结题验收材料(填写项目成果和结题报告),由项目所在学院对项目组织验收审核,并在管理系统中填写评审意见。结题报告将会更新至市创系统。项目结项验收成果必须与项目主题相关,并且是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完成。各学院于5月12日前在系统内完成院系审核,同时提交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1.制定检查计划。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并于第8周星期三(4月9日)前提交至教务处质量与评估中心;
2.落实检查方案。各学院对照检查计划和检查内容,深入教学一线,通过学风教风检查、座谈会和研讨会等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检查教学各环节运行情况。
3.撰写自查报告。各学院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结合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重点内容与工作要求,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报告,认真总结教学运行及教学检查总体情况,收集汇总师生对本科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自查报告要深入分析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或改进的有效措施。
4.提交检查材料。请各学院在第12周周五(5月9日)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材料,纸质版盖章提交至教务处质量与评估中心(学术楼2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epzxk@163.com。其他单项检查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按要求完成。
附件1 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教材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 上海电力大学申请创新创业类学分学生信息汇总表(学院用表).xlsx
附件4 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