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2 浏览次数:481
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
为了全面推进“质量工程”,增强广大师生质量意识,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工作规范化进程,提高教师教学整体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教学质量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学为中心,全面提高质量!
二.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福 李和兴
副组长:顾春华 翁培奋
组 员:李艳玲 封金章 李康弟
三.活动内容
1.考试(试卷)检查;
2.课堂教学效果检查;
3.教风学风检查;
4.核心课程建设检查;
5.实验检查;
6.课堂示范教学活动;
7.“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进展情况”;
8.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
9.期中检查常规内容。
四.活动方式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在7、8、9、10周,做好实施计划,“教学质量周”活动要和日常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周密详细安排各项活动,并组织实施,力求每一项活动,都取得应有的效果。
全体教职工要从学校发展的大局出发,认识到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认识到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的重要意义,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投入本次“教学质量周”的活动中来,为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贡献力量。
上海电力学院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