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部: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将在第7-10周进行,请各二级学院(部)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计划、设计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在第7、8周内进行自查(自查表可至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分别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第9周组织开展课堂示范教学活动。检查结果及相关材料汇总整理成册后(打印及拷盘)交教务处。第10周学校将组织专题会议,各院(部)交流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相关工作,并全面总结。请各院(部)认真准备。
各二级学院(部)提交材料的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1、请各学院(部)在第八周星期一(10月17日)前提交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情况的电子版材料;
2、部门期中自查报告要求:具体总结本部门在保证教学质量方面的举措,重点是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设计、教学研讨等方面,学校将重点考察各部门自身的组织、检查、结果情况;
3、请各学院(部)在第10周周二(11月1日)之前提交部门期中自查报告打印稿(需盖章)及相应电子文档,上交材料包括相关文档以及教师、学生座谈会记录。
请各院(部)认真作好准备。学校检查的日程安排见附件。
提交电子版材料邮箱地址:shiepzxk@163.com
附件1:2016-2017(1)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2:2016-2017(1)关于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日程安排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6年10月12日